修業規定
修業規定
⊙學分制度及修課要求
本專班畢業條件為至少修畢8門本專班課程,包含必、選修各4門,每門課3學分,合計24學分,另包含學位論文或技術報告。課程架構含括「核心課程」、「歷史與文化」及「政經與社會」等三大領域。核心課程共有4門必修課,包含「社會學」、「社會學研究方法」及「當代原住民族議題(一)」與「當代原住民族議題(二)」。「社會學」旨在教導學生掌握基本的社會學分析方法,搭配「社會學研究方法」培力學生具備研究與實作能力;另以跨領域原民議題,以及邀集學者或部落工作者、耆老演講的「當代原住民族議題」,拓展學生多元場域實踐成果的具體案例;而學生於修業期間,至少需在「歷史與文化」及「政經與社會」兩大領域選修4門課。
⊙選定指導教授
1、論文指導教授應以本系專任教師指導為原則,若因專業領域或系所師資不足,得商請本校其他系所教師或兼任教師擔任。指導教授若無法商請本校教師擔任,得商請校外教師或專家學者擔任,惟須另安排本校教師一人共同指導。
2、論文指導教授若退休或離職,仍可繼續指導,惟須另安排本校教師一人共同指導。
⊙ 技術報告替代學位論文
2018年4月,行政院通過教育部的「學位授予法」修訂草案,其中增加的「專業實務報告代替」條文,讓取得碩士學位的過程分流,除了傳統的寫論文外,亦新增創作和實務報告等管道,希望讓更多實務型人才攻讀碩士。考量本專班學生多從事實務工作,且學生報考初衷,多是為了探究自身生活或工作場域相關議題而來,故本專班自111學年度起,通過「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原住民碩士在職專班技術報告認定基準」,讓學生得採技術報告替代碩士論文。提報方式除包含知會並由指導教授於系務會議公開討論,同學亦須於田野提報階段,提出技術報告替代畢業論文之規劃,且技術報告應包含「書面報告」及「公開展演」二部分。
本專班近年來已陸續有同學採技術報告並通過學位口試,包含第二屆的道卡杜班德勒(Tawgadhu Pangetedre),以及第四屆的馬力梵.高麓(Malivan.Kawru),技術報告除須書寫創作意涵、創作過程與困境,與其他研究之差異,對個人及部落的意義...等,透過文字紀錄及作品呈現,也期待未來能鼓勵更多族人願意再回到校園進修。
⊙碩士學位考試(含技術報告)
1、本專班學生修業年限為一至四年;未在規定修業期限修滿應修科目分,或未完成本系規定之畢業要求,或未完成學位論文者,得延長修業年限二年。
2、本專班學生須符合下列修業條件,始能取碩士學位:
(1)必修「社會學」、「社會學研究方法」及「當代原住民族議題(一)(二)」。
(2)至少須修滿本專班 12 學分選修課程。
(3)完成碩士論文,且於修業年限內通過論文口試。
(4)通過「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」(相關辦法請參考「國立中山大學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研習課程實施要點」)
3、修畢畢業學分數(含當學期正在修習之學分),並通過「學位論文計劃書」口試後,始得申請學位論文口試。計劃書口試及學位論文口試至少需間隔2個月。且學生於正式提報學位論文計劃書之前,尚須完成「田野提報」。